2021-02-01
尊敬的珠海薛蛮子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人:
感谢您投资本公司管理的“珠海薛蛮子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我司作为本合伙企业的管理人,负责合伙企业日常运行管理。本合伙企业成立日(即募集完成日)为2016年2月16日。根据《珠海薛蛮子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本合伙企业投资期为募集完成日起3年,退出期为投资期届满起2年,合伙企业退出期限届满前,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由顾问委员会同意,合伙企业的退出期限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为一年;顾问委员会的所有决议须经过半数有表决权的顾问委员会成员同意方为有效。
鉴于本合伙企业退出期限将于2021年2月15日届满,因底层投资项目未全部变现,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由顾问委员会过半数表决同意,决定退出期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为一年,延长至2022年2月15日。
特此公告。
光大中兴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日